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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海餐饮可全面恢复营业

admin 2020-3-18 09:50 632人围观 零售业态

3月15日,青海省人民政府发布青海省人民政府第18号通告,全省所有餐饮经营单位(含酒店、餐馆、早餐店、夜宵店等),即日起可全面恢复营业。

公告内容如下:

一、全省所有餐饮经营单位(含酒店、餐馆、早餐店、夜宵店等),即日起可全面恢复营业。

二、餐饮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,落实疫情防控具体措施。商务部门履行行业指导职责,市场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职责,卫生健康部门加强疫情监测。

三、餐饮经营单位恢复营业前,应建立返岗员工健康台账,营业后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和体温监测;对营业场所、餐饮用具、设备设施等进行通风、消杀和安检,并储备好必要的防疫物资。餐饮从业人员暂不聘用疫情高、中风险地区人员和境外来青返青人员。

四、餐饮经营单位提倡使用手机扫码支付结账。在入口处要设置醒目、清晰的告示牌,提示15天内从外地来青返青人员不得在店内用餐。用餐人员进店后要文明就餐,保持间距。用餐人员除就餐时间外,应全程佩戴口罩。就餐结束后尽快离店,不得长时间逗留。

五、餐饮经营单位要强化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,提高员工的自我卫生管理能力。所有员工应佩戴口罩上岗,服务过程中尽量减少与顾客近距离接触。鼓励为每桌客人提供公筷公勺,防止交叉感染。

六、鼓励餐饮经营单位采取线上外卖、线下打包,错峰堂食、叫号取餐、间隔排队等多种形式服务,避免出现排长队现象。鼓励餐饮单位采取减少桌椅摆放、拉开餐桌间距、隔桌安排就餐、物理隔离用餐等疫情防控措施。疫情防控期间严禁在包间内聚餐,避免聚集性用餐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。

七、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》要求,不得购买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生鲜肉品,加工食物时注意生熟分开,食物应保证新鲜、清洁、卫生。餐饮外卖食物要严格落实相关规定,防止配送过程污染。同时,要加强餐厨垃圾管理,避免造成再次污染。

八、全面禁止非法交易、制售、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,严禁在食品经营场所内饲养和宰杀活畜禽等动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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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自: 零售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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