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1日,中国红牛官微发布了一则对泰国天丝7·31官方声明的回应。在回应中,中国红牛指出,最高院权属案是在认为50年《协议书》未提供原件,其“真实性存疑”的情形下作出的。 50年《协议书》的核心内容是确定中国红牛对红牛饮料在中国50年的独家生产销售权,泰国天丝不得生产销售红牛饮料。50年《协议书》原件的新证据已经陆续被前海法院判决、最高院裁定认定,并且相关认定均改变了最高院权属案认定的相关事实。 这也是长沙中院(2021)湘01民初564号判决的背景和事实依据,该判决合理合法。对于泰国天丝的不法行径,中国红牛坚决斗争、奉陪到底。(新浪科技) |